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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夫,别跑!
2013-08-04 18:21:5 来源: 编辑:江南 作者: 点击: 评论: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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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2-05 21:18第二章凌氏企业的总部,是市中心一幢三十层的写字楼。夕阳照在大厦的近千扇玻璃窗上,反射出金红色的光芒。

 

第二十层的总裁办公室,设计成一个完美的圆形,风格大方优雅,墙上一幅巴洛克风格的油画,凸显主人的品位。

落地窗前,站著一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两鬓已经略显斑白,很自然的,并没有像这个年龄的大多数男人那样忙著染黑头发,以掩饰年纪的增长,却任由肚子上长出一环又一环的游泳圈。他身材颀长,英俊挺拔,一身深色的西装舒服熨贴,散发著一种成熟男子的迷人魅力。

凌世均,凌氏企业的掌控者,本城最具争夺价值的单身男人

透过玻璃向下俯视,大半个城市尽收眼底,如一个君临天下的王者。这时,一辆黑色的跑车闯入他的视线,完全不按规则行事,引起大厦门前一阵混乱,五六辆车子被迫急刹,笛声大作。

虽然从楼上看下去,车子和行人只有米粒大小,但凌世均似乎很清楚来者是何人,嘴角不觉露出微笑。等那一身白衣的车主将车停稳,身形消失在大厦的门里,他才转过身,踱到宽大的办公桌後面坐下。

几分锺之後,秘书小姐进来:“凌先生,凌锐先生要见您……”

话还未说完,一个白衣少年已经推门闯进来,漂亮的面孔上一副绝对嚣张的表情。

凌世均挥挥手,示意秘书出去,门才刚刚关上,少年已经急不可待的开口:“找我来什麽事?”

凌世均指指面前的椅子:“坐下来,凌锐,我们谈谈。”

“不会吧?”少年作出要晕倒样子,“拜托,我还有事情要办呢。”

“你的事情,打球?跳舞?赛车?”凌世均语气轻蔑,“凌锐,坐下,你需要考虑点儿正经事了。”

少年撇撇嘴,无奈的坐下来,斜著眼睛看著对方,有一种说不出的魅态。

凌世均换了一种长辈的亲切口吻说:“听任嫂讲,你已经很久没有回家了。”

少年“噗”的一声笑出来:“回家?不过是从一幢房子到另一幢房子而已,不必麻烦了。”

“那不只是一幢房子,你的亲人们住在那里,你在那里长大。”

“可他们早就不在了,那里只有任嫂、司机和园丁,甚至连我的亲叔叔,都忙得只能在办公室里会见我。”少年的语气戏谑,可俊秀的眉眼间却流露出隐隐的愤怒。

凌世均沈默了一会儿,站起身来,来到少年的面前,伸出手来轻抚他的头,少年条件反射似的偏一偏头,他的手落到椅背上。

凌世均并不以为意,他知道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最恨别人将自己当小孩子对待。

收回手,他满怀歉意的说:“小锐,对不起,我放太多精力在商业事务上,对你关心得不够。可我希望你能体谅,因为我更希望将来交到你手上的凌氏,是一个强大而有前途的企业,不会辜负你父母的嘱托。”

少年垂下长长的睫毛:“无聊透顶,我才懒得管。”

凌世均笑了。

正是因为已经拥有,所以才不珍惜。

记得当年他的父亲,也就是凌锐的祖父,将凌氏企业全权交给长子凌世鸿,而给他这个次子的,只有几项不动产和若干股票。遗嘱公布的时候,他几乎有将父亲从棺材里拉出来的冲动。他并不是一个没有能力的二世祖,因此父亲的决定,使他对自己的至亲恨之入骨。

他正了正脸色,进入今日的重点话题:“小锐,你现在已经是高三了,有没有考虑要进哪所大学?”

本以为凌锐会回答“不知道”“无所谓”甚至是“不想考”之类的,可出乎他意料之外的,凌锐竟然毫不犹豫的说出一所学校的名字。

“T大?!”他不禁反问了一句。

“没错。”少年的目光迎向他,有一种恶作剧成功似的得意。

凌世均不动声色,微笑著挑起眉毛:“很好很好,只不过以你现在的成绩,似乎很困难嗳?”

“不是有叔叔在吗?”少年感到了对方言语中的讽刺,有点儿不自在,站起来准备离开,“不管我的成绩是什麽样子,叔叔都有办法吧?”

“小锐。”凌世均叫住他。

“拜托,我要迟到了啊!”少年一手扶在门把手上,转回头。

“为什麽一定要选T大?”凌世均忍不住问。

少年咧开嘴,露出好看的牙齿,笑容似天使:“因为那里的篮球场比较大一点。”

凌世均为之气结。

走出凌氏企业的大楼,凌锐走到自己的车子旁。

纯黑色的蓝博基尼,是去年刚考下驾照时,叔叔凌世钧送他的礼物。这个型号须提前一年订货,目前全世界也不超过二百辆。凌锐点名要这个颜色,因为它够纯正。他喜欢纯粹的颜色,故此衣橱里只有黑白两色。

他自己在外面租房子住,全城最昂贵的公寓顶楼,有落地的观景台,可以看到海。

十年前去世的凌氏夫妇,在遗嘱中将所有的家产传给他,而叔叔凌世钧则为监护人,代管公司事务,直到凌锐修完学业,有能力独当一面的时候。

一夜之间,凌锐成为凌氏企业的主人,全城最富有的小孩。

当年关於凌氏的大新闻有两件,年尾一件,是凌氏夫妇去世,年初一件,就是凌家千金凌岚,凌锐唯一的姐姐,怀了家庭教师的孩子,两人双双私奔,成为当时最富轰动效应的丑闻。

凌氏又羞又气,即时登报,同女儿断绝了父女关系。半年後,凌氏出车祸辞世。

那一年,新闻中的两个主角──顾家明二十岁,凌岚十七岁。

凌锐只有七岁,才刚送走父母的骨灰,又等到姐姐的噩耗。

凌岚死於难产,骨灰是匿名送到凌氏的,而顾家明同那个刚生下来的婴儿则不知所踪。

凌锐恨透了顾家明。

比他大十岁的姐姐,温柔美丽,多才多艺,是凌家的骄傲,对他这个弟弟也极为关心体贴。他爱姐姐,他梦想著,将来能够娶一个像姐姐这样完美的女人。

而顾家明却让自己最爱的姐姐蒙受了无法洗清的耻辱,是他给凌家带来了灾难。

而今,凌锐十七岁,已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他同凌岚似一个模子刻出来,漂亮得不似真的。即便没有显赫的背景,也已足够为他迎来长时间的注目与惊叫。

十年,让一个孩子长为翩翩少年,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某人的恨。

顾家明──一个集骗子、流氓、无赖於一身的混蛋。

坐进驾驶座上,凌锐没有立即发动车子,也没有开灯。车内阴暗而安静,只能听见他自己的呼吸声。

他靠在椅背上,略微仰起头,路灯幽黄的光线投射进车里,在他脸颊和脖颈上描画出柔软而优美的曲线,强烈的明暗对比,像一幅现代派摄影作品。

回想著白天发生的事,他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竟然真的遇到了顾家明。在他七岁的时候,曾在家里见过顾家明几次,那时姓顾的每周来给姐姐补习功课。曾有一次,姐姐拉著他们三人合影,据说是为了庆祝顾家明二十岁生日。

後来出了事,他对这个人恨之入骨,那张照片成了唯一的途径,让他来牢牢记住对方的长相。他几乎每天都会看这张照片,希望有一天在街上碰到这混蛋的时候,可以一眼认出来。他对这个人其实已经没有任何印象,唯一记牢的,只有长相而已。

没想到,十年之後,他真的遇见了他。本以为他应该逃到外省去,没想到他竟胆大包天的一直留在这儿。

遇见他,凌锐满腔的愤恨愈发膨胀。

就是这个看上去穷酸潦倒,邋遢窝囊,甚至神形猥琐的男人,欺骗了姐姐,毁掉了她的一生?!

不可原谅!这个混蛋必须为他的罪恶付出代价!他施之於姐姐的侮辱,施之於凌家的羞耻,都要几十倍上百倍的偿还!

凌锐满脑子都是顾家明的样子,那乱蓬蓬的头发、萎靡不振的神色、灰扑扑的衣服……全都令他厌恶又愤怒。

这个混蛋甚至穿了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

想到鞋子,凌锐一下子坐直身子。

鞋子!z y b g他忙下车,来到车子後面,打开旅行箱,拿出今早拣到的那只鞋子,仔细察看。

没错,就是这只鞋,同顾家明脚上的其中一只一模一样,刚好可以凑成一双!

难道这就是他穿两只不同鞋子的原因?

原来他就住在那所公寓里?

是巧合还是真的?一个人怎麽可能只有一双皮鞋?

凌锐无法理解,因为他自己就拥有十几双皮鞋,他的叔叔甚至有几十双,就连凌家的园丁,也至少有四、五双。

他根本想象不出,有人可以穷到只有一双皮鞋。

正在疑惑的时候,他忽然发现车子的保险杠上,有一个灰白色的鞋印,在黑色的车身上,分外明显。

这正是家明奋力想打开车子後盖的时候,踹上去的。

凌锐将手中的鞋翻过来,仔细对照了一下鞋底的花纹,可以肯定,正是同一种皮鞋留下的。

这个人看来急於取回自己的鞋。

想想自己遇见顾家明的时候,他也正意图打开车子的後盖。

那麽,百分之八十的可能,这只鞋的主人就是顾家明。

想到此,凌锐重新将鞋子丢回旅行箱里,然後启动车子,飞快的驶向家明住的那栋公寓。

此时已经接近夜里十一点了,房东被一阵剧烈的敲门声吵醒,骂骂咧咧的爬起来开门,发现门外正是早上替人交房租的漂亮阔少爷,不禁喜笑颜开。

凌锐不屑同他应酬,直接问:“那家姓顾的,全名叫什麽?”

“他啊……”房东想了想说,“好像是叫顾家明。”

“人呢?还在吗?”

“噢噢,我今早收了您的钱,就赶他们走了,呵呵。”房东讨好的笑。

“走了?”凌锐有些失望,於是问:“你知不知道他搬到哪里?或者在哪里工作?”

“搬到哪里不知道,工作嘛,我以前听他说过一次,好像是在一家叫远威的公司。”房东边回答,边奇怪。

这个阔少爷打听一个穷光蛋做什麽,该不会是後悔赶人走了吧?

猜测得到了确认,凌锐正打算走,又忽然回过头来问:“他一个人住?还是……”

“不是一个人,他还带著一个小孩。”房东答。

凌锐点点头,转身离开这栋公寓。

回到车子里,他的脸上不禁露出一丝冷笑。

这个顾家明还真有想法,竟然在凌氏下属的小公司工作,挣凌氏的钱!

昨晚,家明做了一个梦,在梦中,他回到十年前。

那天深夜,大雨滂沱,雷电交加,T大一间男学生宿舍的传声器突然尖声响起来。熟睡中的年轻人们被惊醒,纷纷怒骂不已,谁也不愿去接听。传声器执拗的响个不停,睡在上铺的家明坐了起来,他有一种预感──这是找他的。

从床上爬下来,接通传声器,宿舍门房的声音大得几乎能把人震聋:“顾家明在不在?顾家明?”

家明忙答:“在在。”

“下来,有人找!”

果然他的直觉是对的。

室友中有人骂:“我X,家明,这大半夜的,找你来私奔的吧?”

家明嘿嘿笑了两声,赶忙穿上外衣跑下楼。

一楼的大厅里,一个女孩披著长风衣,浑身都湿透了,看见他,眼睛亮了亮,一下子扑进他的怀里。

家明小心翼翼的扶著女孩的肩,惊异的问:“凌岚,怎麽是你?!”

女孩扬起脸,乌黑的秀发还滴著雨水,贴在脸颊上,映衬著她的脸色愈发苍白,柔弱的叫人心痛。

她一边流泪一边说:“家明,带我走吧!”

“呃?”家明有点发懵。

女孩拉起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腹部:“我怀孕了。”

“啊!”家明向後退了一步,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麽?”

“我有了小孩,可他们不让我生下来,明天就要拉我去医院堕胎!”女孩紧紧拉著他的手,美丽的眼睛里满是绝望,“可我想生下这个孩子!我要这个孩子!”

家明只觉得耳边嗡嗡直响,大脑几乎无法思考。

女孩见他一个劲发愣,轻轻垂下长而卷曲睫毛,踮起脚尖,纤细的双臂搂住他的脖子:“我从窗子逃出来找你,家明。你是爱我的,对不对?家明,如果你真的爱我,就带我走吧!”

家明感到女孩的泪水滴在自己的脖子上,一直流到他的胸口,像一个烙印般的疼痛。

是的,他爱她,比任何人都多。

慢慢冷静下来,他拉住女孩的手,说:“凌先生和凌夫人也许只是一时生气,他们不是那麽不通情达理的人,我去同他们谈谈好不好?”

“没用的。”女孩摇头,“他们决不会让一个私生子败坏凌家的门庭。”

其实家明又何尝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更知道,凌氏夫妇也不会允许女儿嫁给一个穷光蛋。

他犹豫著,终於开口说出来:“凌岚,你今年只有十七岁,你……”

还未说完,女孩便打断他,斩钉截铁的语气同她柔弱的身躯全然不同:“我知道你要说什麽,但是不,家明,我可以吃苦,我要生下这个孩子,否则我宁愿死。”

家明沈默著,看著自己心爱的女孩。这麽大的雨,她一个人跑来,鞋子都丢了一只。他太了解她,知道她隐含在深处的个性有多麽坚烈。

他比她更知道生活的困苦,他们的将来,会比她所预想的艰难数倍。但是他爱她,他希望她所有的愿望都能实现,就算她将来後悔,也还是可以回到凌家去,无论怎样,她都是凌家的宝贝女儿,没有什麽是不能原谅的。

於是,他温柔的拨开粘在女孩脸颊上的一缕头发,微笑著说:“好,我上楼去收拾东西,然後我们一起走。”

女孩也笑了,忽然身子一软,向下倒去,家明忙扶她坐到椅子上,自己跑回宿舍收拾行李。

室友被他叮叮!!的声音弄醒,挣眼一看,正见他提著行李要走,不禁吃惊的问:“喂,你发神经啊?拿箱子做什麽?”

“私奔啊。”家明朝他笑笑,头也不回的走出房间。

“神经病!”室友一点儿也不相信,低低骂了一句,倒头又睡了。

那天的雨下了一整夜,家明叫不到车,便将行李中所有的外套都盖在凌岚身上,然後背著她一路走到火车站。

就算在梦中,他仍能深切的感觉到,那冰冷的雨水浇在身上的感觉……

不过……为什麽现在他会觉得这雨是热的?

而且这气味……

家明猛然惊醒,赫然看见儿子的小鸡鸡,正冒出一股热腾腾的黄色的液体,全部浇在他的头上。

“哇啊啊啊!”他惨叫著一骨碌爬起来,小安正好尿完,拍著手嘻嘻笑。

家明气急了,抓过儿子来,朝著小*上就是啪啪两下:“臭小子,敢往你老子头上尿尿?!”

小安挨了打,放声大哭起来。

“怎麽啦?怎麽啦?”朱美正在厨房做早餐,听见哭声,忙跑出来看。

家明头发上滴著黄汤,一副欲哭无泪的表情,无奈的说:“你看看小安干的好事……”

“哈哈哈哈哈哈……”朱美非但没有表示同情,反而笑得前仰後合没完没了。

小安见别人笑,忘了哭,也跟著笑。

家明脸涨的通红,懊恼的看著一大一小笑的在地上打滚,气急败坏的说:“喂喂,太过分了吧,我可是受害者嗳!”

朱美好不容易忍住笑,推搡著家明:“我去放热水,你快洗洗吧。”

从行李中翻出干净的衣裳,家明开始担心粘上污渍的西装──同他的皮鞋一样,正式的西装他也只有一套而已。

好不容易将身上的味道全部洗掉,他从浴室出来,朱美正在喂小安吃早饭,看见他,笑了笑,朝沙发努了努嘴。

家明转头去看,却见叠的整整齐齐的一套西装摆在那里,约摸又是她老公的遗物,虽然一看便知是便宜货,但也干净整齐。

他的心里不由的一暖,一边用毛巾擦著头发,一边看桌边的两个人。

朱美还没有化妆,一张脸黄黄的,有些疲惫。她今年大概也不过二十八九岁,却已经作了五年的寡妇。十八岁结婚,不到六年,在外面跑运输的丈夫就出车祸死了。她只好到处做工,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使她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老的多。

家明想,如果凌岚没有死,那麽到今年也二十七岁了,会不会变成第二个朱美?

随即他又摇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

她的手指是用来弹钢琴而不是洗衣做饭的,她的爱好是意大利歌剧而不是每晚黄金档的连续剧。

凌岚不属於这另外一半可怕的世界,就算十年前她没有以死的方式离开自己,可她终有一天还是会离开,回到她的世界去。

家明清清楚楚地明白,但这丝毫不会影响他憧憬将来。

那天坐上夜班火车,凌岚很快便疲倦的睡著了,而他却在不停设想著以後的事,微笑了一路──租一间虽然小却舒适的公寓,他在外面工作,而她在家里照顾小孩,做好热腾腾的晚饭等他回来,周末的时候,他们两个带著孩子去郊外野餐,生活虽然简朴却很快乐。然後,孩子大学毕业,前途无量,他便退休,种种花草,在金色的黄昏里,将一串美丽的铃兰别在老伴花白的头发上,看她一如年少时娇羞的微笑……

美丽的公主,给了穷小子一个梦,仅仅是一个梦而已。

而顾家明怀抱著这个梦,一直幸福到今天。

朱美发觉家明正盯著她的脸看,便抬起一只手,有意无意的想要遮住眼角的皱纹。家明看在眼里,忽然觉得,其实不管是什麽样的女人,都有其可爱之处。

看著儿子很乖的吃光一杯奶和一个煮鸡蛋,家明抱著他狠狠亲了两口。小安被爸爸的胡子茬扎的脸上痒痒的,嘻嘻哈哈的在他怀里躲来躲去。

家明将手表伸到儿子面前,问:“小安,告诉爸爸现在是几点锺?”

这些天开始教他认表,家明一有机会便要考他。

小安盯著表看了半天,不肯说话,一个劲儿咬著手指头,身子扭来扭去,最後注意力干脆又转移到窗户外面的云彩上去了。

家明知道他又忘记了,有点儿急,朱美忙将孩子抱过来,一边推他出门:“你快上班去吧,我今天请假陪他。”

家明忙不迭的叮嘱:“小安,要听阿姨的话,不许淘气,不许钻到床底下,不许乱跑,不许扔东西,不许把饭扣在床上,嘘嘘要嘘到马桶里……”

朱美在一旁直翻白眼:“家明,你真像个老头子。”

玄关处摆著一双皮鞋,朱美不再捉弄他了,拿出了另外一只鞋。

街上人流涌动,等待红灯的时候,家明扬起脸向天上看。今天晴朗无云,才刚刚八点,阳光就已经有些刺眼了。

家明眯起眼睛,深深嘘出一口气,像往常一样暗自在心里许愿。

希望今天可以有好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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