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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星期了,他也不给我多挂个电话,只留了一次言,向我推荐一部他刚看过的电影。我给他打的电话,他也没马上回复。算了,又是一个没心鬼!我也见识过不少这样的人,要学学控制自己的感情。
“我是故意要在那两星期里不跟你打电话,让你着急。”三个月之后,他终于不打自招供了出来。“其实第一天在你一开门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我心里想我一定要让你爱上我。”他的自信也真厉害,真不要脸;可这时我们在一起已近三个月了,我听了也只可以一笑置之。他对,我是已经爱上他了。
在我们第二次见面的晚上,我们去了一家又吵又小的餐馆吃饭,谈了不少过往的经历和对未来的抱负。我们两个都是理想主义者,不很会安分守己。他的目标是环保,我的兴趣是文化。虽然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可是也有很大区别。我是中国人,出身在香港一个很平凡的家庭,好静,爱艺术。他是一个非常好运动,好冒险的人;他的出身却一直没有告诉过我。
在一起快两个月了,他终于邀请我去他家。我们开了一个多小时的车,出了城,一直来到了近郊的一个产酒区。从入口到他的屋子还要开车走一个多公里的路。根本不是个住宅,这是个小山庄,房子外面总共有九十多英顷的荒山野岭,他的家就在山谷的一片树林当中。
“你是干什么的,可以有这样的一个地方?”我睁大眼睛问。
他的祖父曾经有一个药布工厂,后来卖了给另一家大公司,半个世纪之后,那公司的股票大涨,他们家的后裔也都成了小富翁。
可是他就不像一个富翁。他穿的,吃的,开的车,比我更省,更平实。有一次我们在一个廉价货店买到了一条四块钱的裤子,他乐得不成样子,“四块钱一条裤子,才四块钱!”
他不告诉我他的家境,我明白他的用意。我自己的朋友聊天说笑的时候都说要找一个有钱的男朋友。谁会要一个光图他的钱的人?威克当然不想。其实我那时也不要男朋友,我曾经有过一段非常不愉快的关系,维持了四年,有了BF只给我添烦恼。我们合得来是因为他在广告里写明只是要一个跟他玩的人,不是要找一个长相厮守的伴侣。我们从来没有给对方任何承诺、任何约束。可是这两个月里的快乐叫我们完全满足了,眼睛根本没有往别处看。
到底是什么时候爱上了他,我也说不出来。我们一个星期里三天在他家,四天在我家,不知不觉地我们形影不离了。
还有一点他跟我不一样:他好像没有一点惧怕,没有一点忌讳。有一天下午,我到他家看见他全裸的坐在草地上晒太阳,等我回过魂来,问他干啥什么都不穿,不怕给人家看见吗?
“给谁看见?最近的邻居也要隔开一个小树林。你也过来晒太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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