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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福特遇到时尚杂志主编理查德·巴克利的时候还只是25岁的羞涩年轻人,他只用了坐一部电梯的时间就决定要嫁给这个男人。
汤姆·福特的回忆
有的人你看到他就感觉像已经认识了一辈子。我跟理查德一起喝酒的第一个晚上,我感觉了解他的一切。他有着最野性的眼睛——就像阿拉斯加的哈士奇犬。那眼睛不是蓝色,不是灰色,是一种你从未见过的近灰色。它们无从透露,但绝对的动人心魄。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1986年纽约的一场时装秀。那时他38岁,是《女装日报》的时尚编辑。他的自信和英俊让他在会场上是那么的难以亲近。他的热烈注视让我惊慌失措。服装秀一结束,为避开他我几乎夺门而逃,冲到街上。
10天后,我的雇主凯茜·哈德威克(服装设计师)派我去《女装日报》取回几件衣服。我被带到拍摄顶楼,等电梯门打开,那个有着水汪汪灰眼睛的男人就站在那儿了。他快步走近,向我介绍说他叫理查德·巴克利,我要的衣服其实在楼下。他主动要求带我去他们的“时装壁橱”。他很可爱,但也傻气十足;他手舞足蹈,眼睛对我忽闪忽闪,努力想显示迷人。而他不知道的是就在走出电梯的那一刻我就决定要嫁给他了。
我是个很务实的人。开始我想,好吧,我们有来电;之后的每一秒都像在嘀嗒倒数,等待最后的“砰”——爆炸;等我们到达底层,我已经在想,成交。他是那么完美,英俊、成熟、投缘,因而也让人望而生畏。他真的在追求我,倒不是说他需要追得多么辛苦。这既让我兴奋也让我害怕,因为我知道他和以前所有人不同,我对他的感觉——不管那是什么——也和以前所有人不同。
我们在某个周六开始一起圣诞采购,最初几次约会后我们就开始每晚在一起了。我们会互相说“我想我深爱着你”这样的话。直到现在,在每晚睡觉前,每个电话的最后,每封邮件的结束,我们都会说这句话。我坚持认为,当你想到“我爱你”的时候就该说出来;假如你想握他的手或亲吻他就该付诸行动。我无时无刻不是这样做的。
我们都回各自的家过的圣诞。等我们回来后他给了我他公寓的钥匙,问我愿不愿意搬进来住。我答应了——我们认识还不到一个月。他之前有跟别人同居过三四年,但他一直在追求的是很认真的感情关系。当时他在人生的38岁,我25岁,但我们都准备好要安定下来、恋爱和与某人长久厮守。我睡过很多人,喝酒、跳舞、嗑药,该体验的都体验过了。我的初夜是在14岁,我在高中有个女友,我们在一起时她怀过两次孩子。
在70年代,堕胎被看作计生手段,我相信那时在很多高校Z爱也很普遍。换成今天,如果我笃定会跟谁在一起,我绝不会再那样做,哪怕是作为青少年。我想也许这就是那个时代的印记,加上电视总是性泛滥。当你看70年代的电视剧,任何人可以随意的上任何人。是艾滋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1981年,第一批被诊断患有这种后来被称为“同志癌”的人里面有我的朋友。我被彻底吓到了,此后我Z爱都极端注重安全。它也许拯救了我的命,但也永久摧毁了我对X爱的看法。X爱被和死亡联系在一起,至少对我来说就是这样。理查德和我在约会三次后才发生关系——当时我最好的朋友正在住院,慢慢死于艾滋;理查德最好的朋友也正在住院,慢慢死于艾滋。
约会后他会去医院做检查,我也会去医院做检查,结果就是:我们早期的性关系都发生在厚重的恐惧阴影下;我们在沐浴爱河的同时也在目睹最好朋友的死亡。假如要我列一个名单,我们80年代的朋友有一半都不在了。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90年代初——就是不肯停下来。
在我们同居3年后,理查德被诊断得了癌症,在当时据说是绝症。当我们经历足够多的人生悲剧后,我们真的变得更加亲密了。因为我们一起度过所有,因为我们的故事有更多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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