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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起,一潘姓男子不断在网上寻找其他年轻男子,以同性“性交易”为由约对方开房。交易过程中,潘先生屡次在饮料中下安眠药,迷倒对方后实施抢劫。日前,东莞市第一法院已受理该起同性之间的“迷奸取财案”,将择日开庭。
公诉机关指控称,潘姓男子此前通过网上聊天的方式认识了青年小李,一番交谈后,小李同意为潘先生提供同性性服务。2012年11月23日16时30分许,两人相约在石龙镇中心客运站见面,而后坐车到石排镇某商务酒店开房。在房间里,潘先生趁小李不注意,把事先准备好的安眠药放进饮料中,小李喝下饮料开始昏迷。潘把李身上的一台iP hone4S手机(经鉴定,价值3756元)和100元现金抢走,破案后警方缴回被抢的手机归还给小李。
今年3月25日,潘姓男子又从网上“钓”到男子小黄,两人在常平镇某酒店开了房。潘先生给了小黄1000元现金(服务费),二人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很快小黄就因喝了加安眠药的饮料晕倒了。潘随即把对方身上的一台SO N Y牌手机(约价值3200元)、一台手提电脑(约价值2500元)、100元现金及其先前支付的1000元现金抢走。
3月25日晚上,潘姓男子又用相同的手法,抢走了男子小刘的相关财物。
今年4月8日,获取相关案情后,警方将潘姓男子抓获,并在其出租屋内找到涉案的绿色旅行箱。日前,东莞市第一法院已受理该起同性之间的“迷奸取财案”。公诉机关认为,潘姓男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其它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劫取他人财物,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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