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看守所内的刘刚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它无疑是一个现实版的“断背山”悲剧……今年32岁的哈市人刘刚,从初中起就觉得自己和男生比较谈得来,20岁时到北京一家服装厂打工,25岁时正式踏入同性恋圈子,并和一名叫李强的男子同居,分手后又和叫王同的男子同居。刘刚依然念念不忘李强,最终他向王同提出二人相约自杀以摆脱烦恼。去年8月16日正是“七夕”节,二人喝下3斤多白酒后,刘刚用挎包带勒死王同,之后自杀未果……
今年4月23日,哈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刘刚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刘刚不服,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8月3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此案。
不满父母总打架 只身一人去打工
在上初中的时候,刘刚就发现自己有同性恋倾向,只是当时没人在意。
8月30日,省高法不公开审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原审法院判处被告死刑。9时多,当32岁的被告哈市人刘刚被押到羁押室与年迈的父母见面时,他的脸上先是掠过一丝惊奇,而后又恢复了平静。 “在他的意识中,父母和家庭对他的影响很多,当然是负面的。”熟知内情的一位人士说。
在刘刚很小的时候,他的脑海里留下的尽是父亲经常喝得很醉的样子,然后就和母亲吵架,之后家里面一片狼藉。
按照刘刚的说法,在上初中的时候,他发觉自己不喜欢与女生接近,相反,却很喜欢男生,而这种喜欢并不是出于同性之间那种自然的关系,而是掺杂了一些暧昧的意味。在当时的年代,加之是农村,没有人对这种行为进行科学的解释,包括刘刚本人,他在20多岁时才知道是同性恋。
当时同学们都管刘刚叫“假娘们”,这在刘刚的心理上留下了很大的阴影,而父母对儿子的行为并未注意。他们整天忙着吵闹、离婚,根本无暇顾及刘刚。在刘刚看来,如果当时家里人能够正确引导他的行为,或许就不会有后来。
初中毕业后,刘刚觉得在这个家实在呆不下去了,于是就出去选择了打工。
与女工结婚 掩盖同性恋倾向
刘刚曾经结过婚,但那只是形式,他和爱人无任何交往。
刘刚打工的地点是北京一家制衣厂,工作是做样衣的服装设计。如果他不是同性恋,几乎所有人都对刘刚有很好的印象,“平时不爱吱声,工作非常勤奋,和所有人都处得来。”与刘刚同寝室的工友反映说,刘刚有些女性化倾向,上卫生间都是单独的,不和工友们一起洗澡。
“他的同性恋倾向当时掩藏得比较深,一个细节是刘刚与本单位的一名女工还有过婚史。”工友说,这名女工是河北人,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医生说这种病不适合结婚,但是女工的家里人却希望她能有一个好的归宿,几次催促她结婚。
这名女工比刘刚大四岁,或许二人此时的境遇都希望有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让他们能够隐藏各自的所需,于是二人领取了结婚证。不过据刘刚讲,他们之间没有任何感情,根本不曾同居过,属于无性婚姻。他与女工结婚就是掩盖他同性恋的倾向。半年之后,这名女工辞职回老家养病,二人一直没有任何往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