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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同性恋的处境与发展
2010-03-03 11:20:23 来源:人民网 编辑:知雨 作者: 点击: 评论:查看评论 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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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性恋在中国已经被官方宣布为非病态,但社会对这一群体的歧视还是相当严重。同性婚姻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得到了法律上的保证,中国的同性婚姻道路还是任重道远。随着越来越多与传统不符的性弱势边缘群体的出现,酷儿理论有望成为解决所有与性与性倾向问题重要理论。

2001年4月20日,中国精神病学会颁布《中国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不再把同性恋统划为病态。从这一年起,同性恋不会再被视为病态的必然,这对中国广大同性恋者来说,无疑是个飞跃性的进步。对于中国同性恋者来说,精神病学会为宽容消除了一个关键性障碍。

1997年,中国的刑法改革取消了流氓罪,而同性恋行为在以前就是在这个罪项下受到惩罚。然而,要同性恋受到社会的接受,仍然面临着很多障碍,因为即使现在,还有很多人称同性恋为变态,视他们为不正常。但中国的学术界以及一些研究人员早已开始关注并试图解决同性恋问题。他们为中国同性恋的非病态化和被社会开始接受做了很大的贡献。

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于1998年出版,这部书对中国公众社会的同性恋观念的改变,对同性恋现象和文化的认识,有着重大的影响。1994年,张北川的《同性爱》一书由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该书立场于性学和性健康医学,全面介绍了国际相关科研成果。1996年,由王小波编剧、张元导演的电影《东宫西宫》拍竣,并且在国际电影节上获得5个奖项。这是中国第一部反映同性恋现实的影片。

可以说,一些学术上的讨论只是让学术界及医学界接受了同性恋非病态的的结论。但由于传媒对话语权的控制,一般的新闻很少会涉及到同性恋,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可以说是一个禁谈的话题。但至丛国内一位非常有名的歌星被刺引发的报道,让同性恋这个话题被社会公开的讨论了。不过,这次同性恋也是被负面报道的。

互连网的迅速普及使得同性恋网站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因为网络更自由,并且没有主流话语权的控制,所以它让在现实中找不到空间的同性恋有了一个释放自己感情的舞台。而同性恋网站的繁盛也客观上促使了同性恋被社会的接受。因为他们能够控制自己的话语权,因而能够展现自己,能把自己声音传给大众,总之,话语权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伴随着同性恋解放运动在世界各地如火如荼的开展,国内的媒体也开始更多的报道这些内容,如荷兰的给予同性婚姻的合法地位,以及柏林和巴黎的同性恋市长,并且一年一度的世界各地的同性恋游行,都让我们大众了解了世界各地同性恋的状况。在世界同性恋人权运动的带动下,中国也开始关注这一巨大群体。这是一大进步,但比西方很多国家已经是大大的落后了,因为同性恋在中国才刚刚摆脱病态,而其他一些国家都给予了同性恋婚姻和收养权了。

在当代中国社会里,同性恋已经不是合法与否的普遍行为规则的问题,而是已经转化为主流与边缘或者多数与少数的关系问题。在这样的关系中,多数的歧视、排斥代替公权机关的强制惩罚,成为同性恋者所面对的主要压力和威胁。更何况在中国这样一个封建思想还残存的国家,普通民众仍视同性恋为洪水猛兽,人们的歧视还是相当的严重,这就是为什么很少有人知道身边有同性恋,并且那些本不适合按传统形式结婚同性恋都进入了婚姻的牢笼。没有人理解他们,他们也不会公开寻求自己的权利。正象有的同性恋这样说:“我们白天是人,晚上是鬼啊?我们永远要戴上那个沉重的面具,以防被别人发现自己真实的身份。在我们这个社会中,别人根本体会不到作为同性恋的苦。”

当前中国之所以会出现这样一种不大不小的“同性恋疑惧”现象,最主要的原因是,人总是惧怕那些自己并不了解,但又被说成很可怕的东西。同性恋一直被当作一个坏词来使用,人人唯恐避之而不及,因此时常要警惕地审视一下自己,看看有没有这样的苗头。尤其是青少年,一方面他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来判定自己的性行为指向;另一方面,某些试图以其昏昏使人昭昭的通俗文字又不讲清楚,或者讲不清楚什么是同性恋;结果使一些青少年知道得越多反而越糊涂,越是想了解自己反而越缺乏自信。反过来想想,如果这个词是个好词,还会有那么多人由于怀疑自己是同性恋者而苦恼吗?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人类现象,我们对于同性恋的了解还很不够。因此我们没有必要再去渲染,更不应该把它作为否定自己的理由或者攻击别人的武器。

因为同性恋这个问题已经不可避免的呈现在社会的面前,所以,中国的一些门户网站,诸如新浪,搜狐,263分别做了关于同性恋的专题,这为大众正面的了解同性恋提供了一个平台。我想,这也是媒体的责任。在它们的留言版上也出现了同性恋和异性恋正面的对话,尽管有些人还是大骂同性恋。我们不能否认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同性恋这个话题已经可以放在一块讨论了。

但对中国同性恋者来说,要得到社会大众的接受认可,没有什么捷径可言。如果同性恋者不以自身的行动努力来改变其他人的观念和态度,他们将永远不会享有本来应该拥有的权利。同性恋者必须勇敢地站出来,让其他人了解自己,让其他人明白自己的权利要求,并有勇气在歧视和排斥中坚持伸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扞卫自己的生活方式。只有这样,他们才有可能改变其他人的观念和态度,也才可能最终获得自身的权利。

显然,这条路也是漫长的。但社会总是向前进的,随着人们对于自己权利的争取及在学术界的推动下,在发展的过程中,这条路会显着缩短的。相比于西方社会,中国过去并没有把同性恋真正的刑事化,中国同性恋所面对的主要是民间的歧视与压力。正是基于这一点。

所以李银河曾经说过中国是同性恋的半个天堂。然而,中国同性恋实际上是处于一种失语的地位,它被官方漠视,其权利的争取自然也是缓慢的。而西方过去虽然同性恋行为是犯罪,但他们争取权利是积极的。从“石墙”,倒后,西方的同性恋团结了起来,组成了团体,直接开始了争取权利的斗争。从他们现在所处的地位可以看出,他们的斗争取得了很大的成就。

西方同性恋解放运动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同性婚姻合法化。两个同性恋人可以像异性恋者一样登记注册结婚,享有与异性恋配偶完全相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抚养权,等等。

他们对同性婚姻的向往与追求是极美丽的。它是确认同性恋者与异性恋者完全平等的一种表现,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明确。同时,它也可以解决目前困扰同性恋者的诸多问题,如对社会认同的渴望,对稳定的情感与肉体关系的向往,对家庭生活的追求,对抚养子女的希冀,对晚年所需相互关怀的生活的考虑,对人生归宿感的需求,以及伴侣的待遇问题,如医疗保险,等等。

而这些权利对中国的同性恋者来说是那么的美好,可却是那样的遥不可及。但中国的一些学者,活动家也在做这方面的努力,张北川,李银河等呼吁立法机关给予同性恋的婚姻权利。如李银河的《同性婚姻提案》开了先河,虽然最终她没有找到足够提名人,提案也没成为正式的提案,但他也为中国同性婚姻的合法化提供了一个契机。

现简要摘抄提案部分内容:建议在修改《婚姻法》时增加关于同性婚姻的条款,或设立独立的法规,准许同性婚姻。理由如下:第一,根据现行法律,同性恋不违反中国法律,同性恋者是具有各项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性恋者当中有人有结婚的要求,他们的要求与他们作为公民的权利没有冲突,应该得到承认。第二,鉴于同性恋者属于少数族群,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法律。

如果我国能够允许同性婚姻,将属于保护少数族群利益、反对歧视的立法,在人权方面使我国跻身于世界先进行列,也可以此证明我们的党和政府是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取得与西方一些国家在人权方面斗争的优势。第三,由于同性恋者的关系没有婚姻形式加以束缚和保障,容易造成一部分同性恋者交友随意,增加性病传播的可能性。而承认同性婚姻则可以使相当一部分同性恋者建立和保持长期关系,减少短期关系,从而减少性病传播的可能性。第四,我国有保护少数族群和弱势群体利益方面的成功经验,如在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保护妇女儿童利益方面都属于世界领先地位。

对于同性恋这个处于弱势地位的少数族群的保护将使我国的形象更为开明、进步,造成一种各社会群体之间更为宽容、和谐的气氛,有利于国家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免于出现西方社会中同性恋不断游行示威、与主流社会文化发生激烈冲突的局面,而和谐、宽容的做法也与中国文化中崇尚和平、和谐的精神合拍。总之,中国允许同性婚姻有百利而无一害。为了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以及同性恋这个少数族群的利益,特提出此提案,希望全国人大能够予以批准。

当然了,她这个提议受到了同性恋群体的欢迎。但中国的现实环境还不合适提案的通过。正象一个网友写下了这样的话: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建议啊!这会让很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人们得到彻底的解放!我们将从角落里走出来,我们将会有灿烂的阳光,这些都是一般人早就应该有的,可是作为同性恋者来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能够看到这项提案的通过。

所以,同性恋运动还是任重而道远,还有很多的工作需要他们去做。法国著名的哲学家福柯对同性恋运动的政治目标做了以下的阐述:首先,人们必须面对性选择的自由。现在,这方面的立法已经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往宽容的方向挺进,但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其次,同性恋运动可以有以下目标:向社会提出问题,即性选择、性行为和人之间的性关系对于个人来说,究竟应该处于何种地位。

随着各种现象及问题的出现,社会越来越趋向于多元化,人们维权及权利诉求欲望的增强都要求我们必须紧跟时代的潮流,与时俱进。同性恋问题的解决不仅涉及到中国5000万同性恋的合法权益,更是涉及到他们的亲人和爱人,这个人数是很大的,因而难度是相当的大。但这个问题必须解决,因为受社会压力所迫,这些同性恋者必将绝大多数都要和另一个异性组建家庭。试想在现在这个社会,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同性恋者很难维持一个传统家庭正常运行,这势必造成很多家庭灾难。

政府立法保护同性恋免受歧视,不仅是显示一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他们也应该获得自己的权利,也是保护无辜的异性恋者免与同性恋者组成家庭,虽然这会遇到来自社会的很大阻力。但这是人权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人都是平等的,人人享有的权利也是平等的,同性恋受到了太多的不平等。

2010年,中国爱滋病患者将达到1000万人。不能见人,受人歧视同性恋在这场灾难中更是会受到很大的伤害,因为他们的权利得不到保证,他们更容易发生危险性行为。正如张北川教授所说,在这场灾难面前异性恋和同性恋是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正因为这样,国家开始关注这个群体。

中国同性恋正在浮出水面,关于同性恋的报道也越来越多,但路途还是相当长的。正确解决这个问题,不仅需要同性恋自身亮出自己的身份争取权利(在中国,这是很难的),更需要整个社会以一种博大的胸怀去接受这一群体。

建议:

希望人大能保护这一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出台相关政策,哪怕是政府一句话:“我们保护这一群体合法权益。”都是对该群体的安慰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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