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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喝酒,话就多。他便开始讲,当年他哥们3人一起创业做公司,一人管理,一人掌钱,一人掌客户,后来不知为何谈崩,掌钱的拿钱走了,掌客户的他也拿着客户资源走了,另起门户,如今也是风生水起云云。
听着他一会慷慨激昂,一会唏嘘叹息,除了间或给他的酒杯倒上酒,端到他的面前,我是一个称职的聆听者。
他说的有一句话,我到现在也记地很清楚,他说,我为什么喜欢刚来的,是因为刚来的,基本比较老实,干净,可以说说话,否则,做几天,就变了。
如果一个男人,只能到鸭店找少爷说说话,说说平时不会跟其他人说的话,是否有些可怜呢?
我不知道他们能有今天这样挥金如土的资本,到底经历了多少的尔虞我诈明枪暗箭,我能明白的是,他们大多孤独。
至少,他们来这里,是想忘记孤独的,无论是在颐指气使还是默不作声。
那夜喝了很多酒。但我没醉,他醉了。
约莫凌晨3点多,他看了看手表,说得回家睡觉了,明天公司还有事情。然后从钱包掏出两张人民币,给我,云,谢谢你陪我尔尔。
我和经理两人扶他出门,送上出租车,看着那车逐渐消失在昏暗的路尽头。
经理回过头,看着我,仍然面无表情,说,很晚了,就在酒吧里找个地方休息,等天亮了再回去你的学校吧。
我回答,嗯。
便一起回到了酒吧。经理仍然回到他的处所,我找了一处无人的房间,躺在沙发上,双手放在胸前,望着头顶,没有边际的黑暗。
一会之后,就在我迷迷糊糊地要睡着的时候,我听到门开了,有人进来,并且摸到了我的身边。
我警觉了,起来,低声问,谁?
一个声音回答,是我。
原来是吧台的那个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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