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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手机?你们追我又是啥情况?”12月23日凌晨1时许,驾驶员王先生被警方拦下,一头雾水的他听到民警询问其“是否抢了别人手机”时更加诧异。后经民警了解,原来是李某(男)因吃“男朋友”的醋,报了假警。警方最终对李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12月22日23时,洛阳市公安局老城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我的手机被人抢走了,他开着白色轿车,沿着周公路向东跑了”。
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出警,并在老城区周公路附近接到报警人李某。李某告诉民警,他在周公路某网吧门口等人时,一辆白色轿车上的男子抢走了他的手机,车牌号是豫C60×××。
民警随即联系110报警指挥中心,通过监控发现该轿车出现在唐寺门附近,并继续向东行驶。民警联合监控中心,最终在启明西路将车辆拦下。
“啥手机?”当民警询问驾驶员王先生时他也是一头雾水。这时,一直坐在警车上随同“追捕”的李某说出了实情。
据李某供述,王先生是他的“男朋友”,22日当晚,王先生按约定开车来接李某出去玩,“他车的副驾驶上有另外一个男孩,我当时和他说了几句,就吵架了。”王先生随即开车离开,“吃了醋”的李某气不过,便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手机被抢。
了解事情的原委后,民警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处以治安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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