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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d应该比Fred大一届,相当于哥哥似的人物,看起来也稳重许多。Ted的成绩特别好,肯定是相当的聪明而又有自制力。他可以门门功课拿Ace,可以轻松拿到Princeton和Columbia的录取通知书,可以轻松搞定老板脚下的人物。同时,他的生活丰富而又有情调。 Ted张得一表人才,脸上会和我一样受到青春痘的困扰,但照片上一般都看不出来。他在照相的时候不喜欢笑,说笑起来看起来特别傻,所以看上去有些 mean, 不过相信他人其实相当谦和。Ted喜爱文学,心思细腻,他会写朦胧小诗给Fred,会在闲暇时阅读英文版的小妇人这样的书籍。他在blog上写的文章,都是有头有尾,都是自己的经历,但是都可以看作是耐读的小故事。Ted说设想的完美生活是这样的。在一家公司做收入颇丰的高级经理人,或在华尔街作so called Master of the Universe, 身穿阿玛尼,开着宝马车。不断健身保持完美身材,过高品质的生活。在事业与生活之间游刃有余。Smart gay的理想生活啊。 Ted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怎么得到,成熟而又理性,只是看上去很冷,他向华尔街迈进。
Fred可能模样上没有Ted那么帅,也没有Ted成绩那么好,确实让人打心眼里喜欢的男孩。他的blog就叫花花世界,也确实是相当的fancy. 他分享他听到的音乐,最新的电影,最新的时尚,最in的TV show…… 他的blog和他人一样光鲜。他从来不讲深奥的道理,写出来都是平平生活。时不时耍耍小脾气,喜怒于色。让人觉得又可爱,又可信。招人怜爱。
一句 be gay,be fabulous,让这两个北大高材生的同性恋爱情传遍了大江南北,并飘过浩瀚的太平洋,传播在美国的东西海岸。他们的唯美爱情让越来越多的gay期盼一种异国他乡的同性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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