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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谋取不义之财,几名男同性恋者将黑手伸向了自己圈内的“同志”(对男性同性恋者的称呼),通过QQ网上聊天,谎称自己是政府官员,有关系推销消防器材,骗取被害人来到烟台,再伙同他人设套抢劫,没想到最终还是被抓获。近日,姜某因抢劫一案被芝罘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被抓时直呼“点儿背”
2010年11月23日,犯罪嫌疑人于某和姜某在芝罘区一家网吧上网,两人正美滋滋地琢磨着怎样继续“钓鱼”找活干时,几名“大盖帽”出现在了网吧:“别动,我们是警察,你们涉嫌抢劫,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两人没有反抗,跟着警察来到了派出所。犯罪嫌疑人姜某说:“没想到,第二次还没下手就被抓了。我本来就不想干这事儿了,点背儿!”
原来,2010年11月13日,也就是两人被抓的十天前,正是这两人导演了一场“闹剧”,最终还弄到了不少钱。
说自己“点儿背”的姜某是一名男同性恋,今年50岁。2009年冬天,他在QQ同性恋聊天室上聊天时认识了家住河南、今年35岁的于某,几天后,姜某去河南找到了于某,两人正式结交为“朋友”。后来两人偶尔在QQ上见面,聊几句。
期间,于某说起来一个赚钱的买卖,姜某很感兴趣,于某称:可以利用男同性恋网站上认识的“同志”关系,骗取他人信任,然后与姜某一起去外地敲诈抢劫他人,这样到外地干活还可以不被发现。姜某表示不太愿意干,还劝说于某也别干这种事。之后,于某就没再跟姜某提起这个事情。
宾馆内捉奸实为抢劫
2010年11月初,于某在网上约姜某到烟台玩,声称一起想办法弄点钱花。姜某意识到于某的意思是一起去干敲诈抢劫之类的勾当。但是,姜某也想来烟台找王某玩,也就同意去了,姜某自称:“说不定还能通过于某多认识几个朋友,所以我就坐车从河北来到烟台。”
两人住下之后,于某第二天声称“钓到人了”,然后于某到市区一家旅馆开了一个房间,然后带姜某等三人去房间熟悉了一下环境,之后姜某等人在宾馆门口附近等候,于某自己在宾馆里等着。两人约好,于某会打电话给姜某,振一下五分钟左右,姜某等人就一起进去。
五分钟后姜某等人一起冲进了宾馆房间。进房间后,于某和另一名男子(余某)在床上,其中一人跳上床就搂住陌生男人,其余几人按住陌生男子,朝他的头部猛打几拳。姜某大声骂道:“你敢勾引我相好的,把钱拿出来,不然饶不了你!”此时,于某从陌生男子的钱包里拿出1万余元钱装在自己的口袋里,然后几人纷纷逃离现场。
几人走后,陌生男子马上报警。描述了抢劫人的基本情况。于某、姜某等人抢完之后,一起到潍坊、淄博等地玩耍,之后各奔东西。
假称公务员帮人推销
通过报案人余某反映的情况得知,余某是从事推销消防车和消防器材的推销员,在男同性恋网站上认识了于某,于某声称是政府官员,与消防大队的领导认识,能推销消防器材,以此将余某“钓”到烟台,对其进行抢劫。
2010年11月20日,当他们抢劫成功之后,尝到了甜头的于某再次给姜某发来一条信息,声称又在烟台找到一个“活”,姜某等人11月21日又一起到了烟台,准备故技重演,没想到在网吧被民警抓获。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这些骗子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犯罪嫌疑人抓住的就是当事人急于销售消防器材的心理。当事人要保持一颗平常心,“一定要铭记,天上掉馅饼的事情是不会发生的。”民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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