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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同性恋“形婚”
所谓“形婚”,就是形式上的婚姻。李丹(化名)1981年出生,是一名女同性恋,在大连有一份稳定工作,有一个相处已经7年的女朋友,感情较为稳定。她自己曾经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但这不是她想要的,婚内觉得和老公的性生活是一种痛苦,既伤害了对方,又害了自己。现在她离婚了,希望能发展“形婚”,要求另一方也是GAY,保持婚内生活独立,不牵扯各种利益关系,目的就是为了父母,为了减少自己的社会压力。
专家点评:同性恋选择“形婚”的目的,无非就是掩人耳目,减少自己的心理压力。如果双方都是同性恋,都接受形婚的话,这种无性婚姻倒是谁也不伤害,大家都有好处。
但是,正如李丹的第一段婚姻一样,如果对方不知道你是一名同性恋,这对自己是一种折磨,对对方也是一种伤害。我们说,婚姻是亲密关系的法律形式,其基础都必须是真实的,如果对方隐瞒自己同性恋的身份,这种结合不能称之为婚姻。
同时,胡慎之并不提倡“形婚”。他认为,向世人隐藏秘密会很痛苦。按照李丹的说法,因为社会压力而选择“形婚”,而事实上即使有了“形婚”也未必就没有压力。社会对同性恋的态度已经宽容很多。
案例二 性冷淡连手也不能碰
在无性婚姻上,很多人都有满腹的委屈要诉苦。在一次私人聚会上,林先生说:“我老婆和我分开快二十年了,我要求较高,她欲望很低,三月有一次就不错了,我对她早就烦了,甚至有意不跟她说话,没什么感情了。”
与此相反的是,也有老公出现冷淡的例子。“我结婚5年,性生活也是数得过来,老公性冷淡,根本不需要性生活,平常连手、肩都不让碰,他也从不肯为我改变一点,现在更是连语言沟通都没有了”。
专家点评:无性的生活并不可怕,怕的是在丈夫的眼神里女人找不到幸福,怕的是没有语言关怀、肢体的抚摸,怕的是在这个男人心中你已经毫无女人的魅力和吸引。
案例中,性冷淡到连手都不能碰,这往往是有心理障碍的表现,而且有可能是无意识的,比如对男性天生性冷淡,有可能在婚姻生活中,她就是把老公当作父亲来看待,和父亲自然是不能有性生活的。在婚姻关系模式中,有一种是期望父女关系,这可能就会导致无性婚姻。这种情况需要看心理医生。
案例三 60后自己找知己
对于45岁以上的夫妇中,有1/3是无性婚姻。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是无性生活。在某医院工作的高勉(化名)就是60后的人,她在婚内几乎一个月也就那么一次性生活。
她经常抱怨老公不会享受人生,在他需要的时候就直奔主题,什么爱的前奏统统没有。到后来,夫妻两人有时一个月不做一次,为此她是感觉很郁闷。后来,等她遇到了一个蓝颜知己,云里雾里就像鱼儿有了水一样……她从来都没有想到要离婚,只觉得人生苦短,自己也没办法,只希望不要苦了自己。
专家点评:这种方式是饮鸩止渴。一旦对方知情,这就是一种对婚姻的伤害。高勉遇到蓝颜知己,就好比鱼儿遇到了水。在夫妻之间,有道德的约束时,人在床上可能会束手束脚,而外遇中没有道德约束,那种猎奇、刺激的感受让其很兴奋。
婚姻生活中既要妥协又要努力,夫妻双方不要逃避性生活上的矛盾,不要以为不讨论,回避就好,更不能把外遇当作报复对方的一种方式。另外,别总把无性婚姻的责任都推到对方头上,这也不是外遇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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