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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恋三个月的“女友”提出分手,少女周某气愤之下用水果刀将“情敌”刺成重伤。周某由于涉嫌故意伤害,近日被海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21岁的周某原籍天津,父母长期在贵州工作。2009年10月,就读某大专院校护理专业的她,在网上结识了北京某高校的女生王某,两人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可是“甜蜜期”不长,寒假期间,王某觉得两人“不合适”,表示要与周某分手,并与另一名女子苏某陷入情网。
气急的周某赶到北京,希望挽回恋情。看到“动作和眼神特别亲密”的两人,又当面听到王某的“宣判”后,周某冲动之下从随身背的包里拿出水果刀,从背后将苏某刺伤,并将王某拉走。苏某报警后被送往医院,其后腰处的刀伤导致了左侧肾破裂及胸腹联合伤,经鉴定为重伤。
检察官表示,尽管在事后,周某及其家人主动向被害人苏某道歉、并积极进行赔偿,获得了被害人方面的谅解。但鉴于伤情已构成重伤,虽可酌情从轻,但不能免罪。海淀法院近日将对该案作出宣判,周某将为自己的感情冲动负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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