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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被安置寄养家庭的林姓青年,叫同住寄养家庭的陈姓少年替他S淫与K交。陈姓少年认为做“这种事”好恶心,“不想再发生”而向寄养父母投诉,高雄地院法官认为林姓青年自新的机会,判处缓刑3年,并要向公益团体义务劳动120小时。
判决书指出,18岁林姓青年成长过程相当坎坷,小时候父母异离,跟着祖母,国小五年级由社工人员安置到寄养家庭,青少年期间都由寄养家庭照顾。
去年初寄养家庭收置了另一13岁国中一年级陈姓学生,二人住一起。平时林姓青年还会照顾陈姓少年的起居,彼此感情不恶。
去年7月,林姓青年突然叫陈姓少年替他S淫,陈姓少年担心不从的话,彼此会交恶,只好免为其难。
一个月后,林姓青年得寸进尺,叫陈姓少年为他K交,陈姓少年也是免为其难的答应。但事后,陈姓少年满口“湿湿黏黏”,觉得相当恶心,而且担心从此“没完没了”,向寄养家庭父母哭诉,并向高雄市警方报案。
法官认为,读高三的林姓青年在校成绩属中上,为避免影响他的学业3年。(记者 蔡政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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