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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打只好就范
这起校园性侵案件发生于去年10月上旬,一名国二男学生(14岁)在学校宿舍浴室要洗澡时,撞见同班男同学在浴室把玩性器官,加害者随即回房间拿出一把棍子,并偕同另名同学回到浴室,逼迫被害人打手枪表演给他们看,被害人怕被殴打只好照做。
事发一周后,老师发现加害者在班上欺负多名同学,经逐一清查,才发现被害男同学遭遇,立刻将全案通报社会处及教育处,也告知被害人家长,高县警方介入调查,加害者向警方供称是出于好玩才叫被害人自慰,另名在场观看的同学则否认参与。
高县警局妇幼队长陈钏仁表示,逼同学手淫触犯妨害性自主罪。高县教育处说,此案经调查后,学校已依法将2名加害同学交由警方移送法办,受害学生已安排心理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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