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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载于2010年6月11日《新京报》A14版
6月6日下午,在出版单位工作的王梓政(笔名)到西单图书大厦献血点献血时,因其告知了同性恋身份,被献血点拒绝。昨日,王梓政将起诉状递交至海淀法院,起诉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歧视同性恋。接待人员称,之前没有类似起诉,将于7日内通知是否立案。
6月6日下午,王梓政到西单图书大厦献血点准备献血时,在献血前需要填写的健康征询表上发现,其中有一项为“是否有吸毒史、同性恋史及有多个性伴侣?”他询问男同性恋能否献血后,被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不能献。
西单图书大厦献血点一位工作人员称,同性恋不能献血,因其感染艾滋病的几率较高,虽然采血后会对血液进行检测,但在潜伏期内无法检测出艾滋病毒。
北京红十字血液中心献血咨询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卫生部下发的献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不管是男同性恋还是女同性恋,都不建议献血,以保证受血者的安全。
王梓政认为,《献血法》中并没有同性恋不能献血的规定。献血既是公民的义务,也是公民的权利,不能献血剥夺了其献血的权利。据记者了解,1998年卫生部颁布的《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中,规定“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不能献血。
昨日上午,王梓政将起诉状递交至海淀法院。海淀法院并未现场立案,立案接待人员称,此前从未收到过类似的诉讼,还需要研究请示,将于7日内通知是否立案。(记者 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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