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同性恋提供性服务 四川强迫男子卖淫案将开审 |
日期:2005-02-18 10:19:28来源:天府早报/中新网 |
以招工为名,唐某强迫多名男青年为同性恋者提供性服务,成都金牛检察院于去年6月16日以涉嫌卖淫罪将唐某批捕。
四川省检察院对四川省首起强迫男子卖淫案作出批复:以强迫卖淫罪起诉。该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去年5月26日下午4时许,金牛公安分局光荣派出所接到一男子报警:他被强迫为男同性恋提供性服务一个多月。据21岁的报警人可可(化名)称,去年4月17日上午,他从乐山来成都九眼桥找工作,一浑身香水味的小伙子询问他是否愿意到茶楼当服务员,月薪600元至800元。可可跟该男来到文化宫,然后被交给了一外号叫丹丹的老板。
当天下午2时许,他被带到一环路北一段的出租房后,老板让他洗完澡。突然一重庆口音男子推门而入,老板命他“上班”。可可奋力反抗,老板把可可摁在床上让该男子侮辱。事后可可被反锁在屋里,身上的手机、身份证被老板搜走。
据可可介绍,在被强迫卖淫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共接待近60人次。经调查,唐某以招工为名至少强留了4名男子在其租住房卖淫,除可可外,另3人均为少年。唐某诡辩称,客人与男服务员双方是自愿的,他没有强迫他们,他只是道德问题,最多只是违反治安处罚管理条例。
据了解,组织男性向同性恋者卖淫案在中国属于新型案例,目前法律还没有专门针对此类型犯罪的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