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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联社(AP)图:安德里斯·博伊切尔
英国《电讯报》报导,德国柏林行政法庭就一名德国男子在国外与同性登记结婚一案作出裁决,在不承认同性婚姻的前提下,认同其同性伴侣关系。
该诉讼案原告方是37岁的男同性恋者安德里斯·博伊切尔(Andreas Boettcher),他于2006年7月与相恋17年的西班牙同性伴侣在加拿大蒙特利尔登记结婚。尽管他们拥有加拿大结婚证书,西班牙政府也为博伊切尔出具了有效婚姻证明,但受限于德国现行法律,他们的婚姻关系在德国无法得到承认。
柏林行政法庭维持德国政府暂不承认同性婚姻的立场,同时裁决原告在加拿大缔结的同性婚姻等同于德国的同性恋民事伴侣关系,并要求将上述裁决应用于所有同类型案例。
尽管博伊切尔原本希望通过上诉争取同性婚姻平等权利,他仍对法庭的裁决表示接受。博伊切尔说:“我当然可以继续上诉,但那会花费太多的金钱和时间。至少,我已达到基本目的。”
据悉,德国从2001年起立法承认同性恋民事伴侣关系,并保障伴侣双方享有近似异性婚姻配偶的法定权利,如伴侣财产继承权、医院探视权和抚养子女等权利,但同性伴侣无权享受纳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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