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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13:05编者后记:
不是说好要走也在很久以后这长长的孤独你让我忍受等你我已等得太久太久想你思念已经泛滥成河找你从那春寻到今秋见你有千万的话在心口重逢时哪一句先开头此刻握你的手我累了为来时这一路的离愁
这是又一个都市童话,大概类似于灰姑娘。可比起灰姑娘,少了几分魔法绚烂的幻想,却多了一点平淡生活的无奈。
其实一见钟情是真的存在,比如凌云对彦木,比如在下对这本书。
第一眼看去,一支或盛开或含苞的桃花,一首略微伤感的小诗,清雅动人。
初见其名,在下还以为,又会有什么痛楚至极的虐心或在无边的背叛中追逐的悲绝。
暑假期间看多了悲文,在下越发脆弱的心灵承受不起这种压力。
幸亏不是~整本书,在下嗅到的是习惯的味道,听到的是那些仿若多年相熟的老友间亲昵的问候。带些昏黄的温暖。连悲伤的时候,也没有突然决堤的感情,只是在一丝一丝的心伤中,泻洪。
彦木与凌云的相遇,也许只是偶然,可凌云黑色保时捷每天不知经过多少步行的小市民,让他一见钟情的,却只有彦木一个。
所谓卖身契,就是当事一方一般不愿或不知情的状况下,一不小心签下的一生的约定,概不退还。
彦木走上凌云的车时,也许从未想过,自己已被卖进凌云心里。
王子与灰姑娘的相遇,至少是在灰姑娘的愿望中,在灯火通明的盛大宴会中,灰姑娘改头换面华装娇容,优雅地迈进宫殿的舞会。而彦木,就这样一身素服,不加掩饰地,不知不觉间,推开了凌云的心扉。
一步步在凌云的设想中进行,招彦木到自己公司,将他留在身边,感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慢慢来~表着急。
彦木真的很平凡,除了他奇怪名字的由来。随着命运的节奏一步步进行,从不抢拍,不是很聪明的脑袋,随遇而安的性格。这个年纪的男人,还可以用可爱来形容。
相比较而言,凌云却真的可称为王子。家世背景雄厚,头脑聪明,家庭美满,事业成功,前途无量。
如果不是一次相遇,两条平行线的生活,怎会有交集?
本着“碎了的玉什么也不能做,而完整的瓦还可以盖房子”的实用主义观点,彦木在自以为时间不会很长的卖身契上签字画押。除了某些身体上的亲密接触,凌云对于彦木,更像一位师长或朋友。
相处的时间长了,一切竟也成了习惯,看凌云宠溺地称呼彦木“小骗子”。三个字,却连在下都感到温暖。而傻乎乎的彦木,一切只是习惯而已。当习惯了另一个人在生命中的存在,当习惯了一个人的温暖,分离时,才会更寂寞吧。
在凌云父亲的威胁及安排下,某个春天的早上,如往常般凌云上班,彦木准备回老家几天。安排了那只宠物鹦鹉的生活后,别离,突如其来。
得到彦木的旅行车出事的消息时,凌云就那样脸色苍白的站着,直到咳出的鲜血染红了前襟。
要有多悲伤?
——我已经决定要在你身边很久。
——桃花落了,我就回来了。
时间就这样把世界的颜色褪得只剩盛夏的绿一种,所有嫣红的桃花已凋零,而凌云的心,却连着满眼稠得化不开的翠绿都放不进,仅仅被苍白充斥着。
你说桃花落的时候就回来可是所有的花都已经落了
一起养的那只鹦鹉学会了新的话,即使父母和儿女都在身边,少了那个小骗子,凌云的灵魂一丝丝被掏空。习惯不可能如此轻易改变,更何况是早已超越习惯存在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爱人。
就仿若从相融的血液中分出你我,硬生生地将连接在一起的骨肉撕裂。
生疼。
凌云的父亲还在等待,他期待自己优秀的儿子淡忘这份爱,让时间抚平他心中的伤痕,让家庭的温暖充满他已无神的双眼。他以为,一向感情淡泊的凌云总有一天,又会光彩照人,自信满满的出现在世人面前。
没有了彦木,怎么可以?怎么可能?
凌云鲜红的血,越来越虚弱的身体,桃花开过,又落,却仍不见那张熟悉的脸,那双自己深爱的眼。伤口一旦至深,任你时间万般柔情,却连血都止不住。
没有感情的宣泄,没有大篇大页脱口而出的思念,凌云用灵魂在想念着彦木,才让父亲意识到,不是凌云感情淡泊,只是遇到彦木之前,他还未找到命中注定的那一个。
原来那张卖身契上,一不小心,填上了两个名字,连生命都紧紧相依。
灰姑娘12点时逃离,留给王子一只玻璃鞋做证据;彦木走了,却把玻璃鞋交给凌云的父亲。
身为父亲,怎么可能让儿子就这样流血,直到死亡?
怎么可能不相遇,这早已是命中注定。
——我来找个人。
——找谁?
——一个叫张山的人,弓长张,高山的山,他还有个弟弟叫李寺,木子李,寺庙的寺。
——为什么找他?
——他把我车里的地毯弄脏了,还没赔我。
——他大概赔不起。
——我雇他给我打工,抵偿我的损失。
我要和他签一份长期雇佣合同。
——合同?
男人点点头,一个字一个字不容抗拒地说:“期限是永远。”
从那个桃花盛开的季节,到如今白雪皑皑,凌云等了太久,彦木逃了太久。
思念泛滥成河,以后的日子,让他们把那些渐渐遗忘的习惯,再慢慢回想吧。直到它们终成了基因刻在身体灵魂最深处,直到永远。
童话的结局,王子与灰姑娘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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