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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9 10:52 24、人间烟火,就是生活——
我们在那个房子住了两个月多一点,后来搬了新家。之所以搬走,是因为那个“家”离我公司太远,我又不舍得打车,每天需要走大半个小时的路程上班,而且那所房子地势高,到了晚上经常上不去水,洗澡都成问题。
有天我们躺在床上聊天,我问他还记不记得那个房子,他说当然,我又问他都记得些啥,他说就记得周末我经常给他做饭,说我穿着绒衣绒裤扎着围裙从厨房蹦到屋里,再从屋里蹦到厨房,他说看我真正开心时那活泼可爱的样子他特别幸福。
其实,我没经常给他做饭,在那个房子住了两个多月,我顶多做过五六次。至于他为什么对这印象深刻,我也有些莫名其妙。
我做饭好吃可能是天生的,认识他之前我几乎没有做饭的经历,只不过小时候常听奶奶跟我妈说些做饭的要领,不知不觉就记在了心里,从来没真正实践过,不想一上手,还真做得像模像样。
近些年,我炖菜、煲汤好吃在朋友圈里竟出了名,他们都爱请我吃饭,目的就是希望我回请的时候能亲手给他们做。只是他们都不知道,我平时一个人吃饭十分之糊弄,特别不爱做饭,只有给我家大宝做饭时我才真的是不遗余力。每每看到他吃得特别香,特别开心的样子,我心里总是暖暖的。
我家大宝最爱吃我做的如炖云豆、土豆片、白菜豆腐等一些家常菜,就算他再没胃口,一吃上我做的菜也会狼吞虎咽。以前他很少吃鸡肉,自从无意间吃到我做的鸡腿炖土豆后,最近总是要求我给他做。
我做菜没什么秘诀,也不放什么特殊作料,只需油盐酱醋、葱、味素足矣。可不知为什么,就这样简单地做出来,味道却很好,就连我自己也特别爱吃。我想是因为火候的掌握问题。我悟性很高。
他不擅长夸人,但他总说我做的饭好吃,是任何高档饭店也吃不到的。关键是有个“家”味儿。
在那个房子住的两个月当中,对我来说可以记住的事情很多很多,如果单纯地于记忆中拔尖儿,留在我印象中最深的却是一副画面。每当我想起那所房子,这幅画面便首当其冲跃入我的脑海。
有一天周末,我正于做饭的空当在屋里和他黏糊。忽听有人敲门,问过之后直到是房主夫妇回来拿东西。当时我并没怎样,他倒是有点紧张起来。
他是一个不好埋没的人,与生俱来的那种气质太过扎眼,一看就不是简单的人。若说他是我的朋友也许有人信,但能到我这个租来的小屋,还是来吃饭的……很容易引起别人的怀疑。
但当时我真没想那么多,看他有点紧张就把门关了,出来给房主开门。估计他们拿完东西就走,不能来我们这屋看。
谁知道那个男房主抱着重物已经向大门走去,女房主却空着手直奔我们那间房,边说:“看看这家变什么样儿了。”边就推开了门。我阻挡不及,也没法阻挡。
当门开启的那一刹那,屋子里本来挡着的窗帘不知何时被拉开了,充足的阳光照射进来,满室眩光,我看到他靠着床头斜倚在床上,两只脚上挂着拖鞋搭在床外,没穿外套,眼睛里含着怯怯的笑意,有些局促,有些羞涩,自然中又流露出些许不自然,就像一个羞于见生的小丈夫,纯纯地招人心疼。
就是这个画面,深刻烙进了我的脑海。
他不是一个拘谨的人,不论见到什么样的生人都会大气地侃侃而谈。这一次,是他一生中少有的例外。对我来说,是多么难的,多么珍贵,多么的令人回味。
那天,他只是那么微笑着没有起身,女房主也没有在意,只是望了一圈屋子里的布置,口里说着:“还挺干净,弄的挺好。”然后,关上门走了。
如果那天,他若像往常一样很有气势地同房主们聊天,像主人一样热情接待,我想他这样一个人必定会引来房主的兴趣,进而留心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所以,他非常懂得把握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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