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骏是一个男人味有点过火的直男人。他当过兵,身板魁梧健壮,性格粗犷耿直。
柳絮弟弟我是一个风流灵动的GAY,会音乐,懂诗文,能讲流利的英语。我们是一对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知道骏是个直人。我欣赏他杰出的工作能力,雄霸的魄力,喜欢他英俊的面容。他也知道我是同性恋,他欣赏我的坦陈直率,放纵不羁,以及风流才气,喜欢我甜美而阳光的笑脸。
我们之间的谈话无任何拘束。他可以直言不讳地问我最隐私的问题。譬如,我在性生活中扮演的是男人的角色还是女人的角色,同性恋性生活中被动的时候会是什么样的感觉。我都会坦然自若地一一告诉他。
我们吃饭的时候,经常会闹得像小孩子一样,抢着去夹对方盒子里自己喜欢吃的菜。有时也会抢一瓶饮料,你喝一口,我喝一口。
我有时候会玩笑着说我很想日他,让他做我老婆。他通常都很配合我,夸张地撅着屁股笑说:"来呀!" 有时候我们的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他会拍一下我的头,调侃道:"你想被日了,是吧,竟然敢跟我作对?啊?"在休息的时候,我们会一起下象棋,谁输了谁出钱买盒饭。以前都是他赢的多,我输得多。可最近柳絮弟弟我棋艺大有长进,已经超过了他。每次在他输了之后,他就会狠狠地一巴掌拍在我饱满的翘臀上,然后甩出一句像流氓一样的怪调:"小样,你……!!"结果我们是打着,闹着,重来第二局。
在办公室休息的时候,突然哪一天,他兴致来了,提出和我比试比试谁更男人一些!当然在气质上,我甘拜下风。他的魄力颇有点毛泽东的风范。而我柳絮弟弟始终觉得自己是一个像柳永一样的风流才俊罢了。
我们比试谁更男人的手段其实很简单,就是扳手劲!结果,他从来没有输过我,我也从来没有赢过他。我们都使出了做120次爱的力气。最后都拼成一个"精尽力竭"的惨样,可是每次还打个是平手。
有时候我们俩疯狂起来了,就来摔跤,在我们的会展厅里摔跤。结果是打了几十米远,从展会厅门口一直摔到展厅的最靠里的角落里,打翻了桌子无数,还打翻了一盆可怜的兰花。最终我们还是谁都没能把对方摔倒!
在力量上,我们是雄风相当的!这点上我很自豪,因为除了我们两个,在全公司,再也没能找出第二个人能在力量上和我们争雄的!
有时候,他也耍赖,趁我不注意,从我背后一把抱起我然后抗在他肩上,边跑边喊:"啊哈!这次逮住你了。走,咱们做爱去!"引得同事们纷纷围观并且爆笑。把我柳絮弟弟气个倒仰!
不过在气质和魄力上,我还是心甘情愿输给他的。因为我承认,他比我男人得多!直人就是直人,同志就是同志。同志在气质和魄力上,就是没法和同志相比。同志的思维在落娘胎的时候就烙上了多情而细腻的印痕!
这就是我们的关系,疯疯癫癫,自由自在,放纵不羁。超越了一切世俗的束缚和道德的枷锁。
今生能与骏为友,柳絮弟弟我无遗憾也!
来生一定托个美女,然后嫁给他!报答他今生对我的宽容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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