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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没有什么亲戚朋友,是有几个表亲,但因为太久没有来往,所以他们还有我都不会同意让他们收养我和弟弟的。那么十岁的我就开始当起了一家之主。
刚开始最难熬的不是做我从来没有做过的家务事,而是怎样把比我还小四岁的弟弟哄好,怎样向他解释爸妈去那了,怎样把他哄上床睡觉,又是怎样在他发恶梦时哄他听话但自己又不能流眼泪,经常把我搞得精疲力竭的在他入睡时,我才能偷偷地一个人流泪发泄。
也就是在这一年,弟弟也上学了。弟弟很依赖我,每天上学都要我牵着他的小手,一直把他送到教室,他才会依依不舍地厥着小嘴看我远去。我是心疼他的,所以他的每一件事我都要亲力亲为,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只要是关于他的事我都要管。
例如,有一天他哭着跑到我的班上向我告状说他班上谁谁不借橡皮胶给他,那么我就会气冲冲的牵着他的手跑到他们班上找到那位同学“教训”他一顿,直到那位同学把橡皮胶“送”给我弟弟,那么我弟弟就会破涕而笑了。
像这样的情况经常会发生,今天谁谁碰了他一下没向他道歉啦、谁谁又有小人书不给他看啦等等数不胜数。但这些都还是小事,最严重的一次是他们班上的一位女同学那天不知为了什么和我弟弟吵了起来,竟然敢对我弟弟说我父母死了,已经去阎罗王那卖咸鸭蛋了。
结果我弟弟当然会动手打他,就这一点我是相当的支持我弟弟,但因为我弟弟从小就体弱多病,根本就不是那个胖妞的对手,只能哭着来找我了。弟弟哭着来到班上找我(班上的同学都已经习已为常了,继续他们的课间活动),我在想又是那个混蛋欺负我弟弟了,结果弟弟哭着问我:“姐,为什么爸妈出国还不回来呀,小雅说我爸妈已经死了,已经去阎罗王那卖咸鸭蛋了。
我不要他们去卖咸鸭蛋,你让他们回来吧,我要他们回来,呜~~!”在我不知道理由之前,我本是不想动手打女生的,可是没想到她这么可恶,我拖着还在哭的弟弟来到他们班找到那个叫小雅的胖妞痛打了一顿,也被她咬了我一大口,但我不在乎,因为她伤的比我重。
弟弟回到家还让我哄了好一阵才肯把眼泪收回去,父母的去向他已经有好一阵没有再问过我了,其实我也知道他应该是知道些的,可是他就是不肯面对,宁可相信我骗他的说父母出国学习了,要好长好长一段时间才能回来。
打胖妞的事,闹得很大,她的父母找到学校来了。我被叫到校长室,一进门就看到那个到处都贴着膏药的胖妞还有站在她身后黑着脸的父母,三双怀恨的眼睛齐刷刷地瞪着我。我不甘示弱地用力瞪回去。
显然大人们非常不满我的态度转向校长又开始数落我,“校长,你看看这死丫头一看就知道是没教养的。我看我家小雅根本就没说错嘛,她和他那个弟弟就是因为父母死了没爹教没娘养的。真野蛮……”
“所以,校长如果你不开除他们两姐弟,那我家小雅就转学,也不来你们学校读书了。”胖妞的爸爸下了个总结。我听得都快要打嗑睡了,总算说完了,我已经在考虑是应该转到城北那所学校好呢?还是城南那所学校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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