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第七十一章-
<白子>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录音室,而华月走上前向新进乐团ROAD挑衅的时候。第一眼看到他们,心里边就有一种隐隐的压力感。
那时候我只是暗暗一笑,毕竟我根本没有要害怕的理由,因为MABLE是无敌的。
他们共有四人,都是长得很漂亮。主唱叫Demon,看上去年纪轻轻的,却硬散发出一种妖异的媚态。结他手是一个跟老哥长得很相像的Rain,不得不说的是他们俩怎么眼神总透着一丝不对劲,难道他们以前就认识的吗?
然后我注意到的是与我同为贝斯手的Oasis,感觉上是个很阳光的
男生,脸上那个单纯的笑容让我觉得很刺眼,我决定了要不喜欢他。
最后我才注意到那个鼓手Adam,是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六岁的少年。他虽然没有主唱的媚气,结他手的酷魅,贝斯手的耀眼,但却有着一种高傲的神态,像是一只我曾经养过的波斯猫。
我心中一乐,是个不错的玩具。于是我走了上前,语气带有浓浓的挑衅口吻道:
“你们都不认识我们吗?”
“不认识。”波斯猫瞟了我们一眼,不屑的道:“你们谁啊?”
果然,是个还不明世事的孩子。
“不会吧?我们可是「夜声」现在最红的乐团耶?你们会不会太孤陋寡闻了点?”我故意更加欠揍的道。
他那时递过来的眼神,让我有一种久违的兴奋。
你可能会说我有病吧!
自小跟老哥就因为混血儿的外貌而很吃香,凭着家境的富有我们喜欢的只要说出口就能够拥有。这样的生活过久了就真的很没趣,我不想一辈子都这样。
会玩音乐纯粹是想要反叛一下,告诉家里的人我们靠着自己都能有成功的一天。但,成功来得太快太猛了,我根本就没能享受到艰辛的过程。
于是我转而向别的方向发展。
我喜欢去找上富有的女人,因为她们最难搞上手。她们常常都挂着骄傲的面具,而我,就爱那种把它们撕毁的过程。
说我人尽可「妇」吗?感谢你的赞赏。
反正关上灯跟谁睡都还不是一样,
男人就是那样的。而我只不过是希望能找一个证明自己的方法。
哈,说太多的废话了,继续说说波斯猫。
我以前曾经饲养过一只,高贵得像什么事都入不了它的眼似的,那种常常被人漠视的感觉会让人生气但也让我想要征服。后来,有一天因为我的大意而让它逃走了。
之后我就不再养宠物,因为我不喜欢被人背叛的感觉。
但弦仁,是一个拥有像波斯猫似的性格的少年,单是这一点我就想要得到他了。什么?哼,他跟我是
同性别的又有什么问题?我就是喜欢走与别人不同的路。
后来,在那一天的宴会我又遇到他了,第一次与他单独相处。我稍露出一副沧桑的样子,他便心软了,果然是只外刚内柔的猫咪。
第一步算是成功了,但他还不相信我。可是我已等不及了,想要征服一个人的心当然不是什么先要征服他的胃,那是女生才相信的垃圾。
最好的方法是在床上。
尤其是对付这种高傲的人,在床上凌辱他时,他会流露出一种不屈的眼神,边反抗着对方还要边死命的控制已背叛了他的思想的身体。
我现在就想要他。
于是我跟他打赌了,内容是我们两个乐团的单曲销售量。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他口气超冲的就答应了,而当他知道我想要的是他时,他当时的表情,现在想起还是会不由得微笑。
高傲的波斯猫,你会是我的。
我是那么自信的想着,但一个人却打破了我的冷静。
Oasis,那个贝斯手,弦仁管叫他作晴风的家伙。原来波斯猫早就有自己认定的主人了,那个我瞧不起懦弱的人,他凭什么得到他?
所以我比他早一步安抚了弦仁的心,说出那一句聂晴风没种说出来的话。
哼,一天还没有人替猫儿挂上名牌,一天我还是有机会的,不是吗?
这一次我会很小心的看护好我的宠物,不会让它有机会逃走,我要它身心都属于我的。我想,我这种强烈的占有欲,可以称为喜欢了吧?
唉,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二十岁才有了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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