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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然的就走在一起,亦很合拍的一起练曲。
那年,我们虽然年纪小却已经有了共同的梦想-就是要一起打出一片音乐天下。
看着自己的手像是有了灵魂似的动着,虽然一切都已没法回到过去,但,我的梦想还是没有改变。
第十一至十五章
-第十一章-
<洪雨恩>
第二天上学,回到班房就看到狐狸那家伙被众人围住,聊得好不愉快。我心下有气,哼,亏我昨日还在担心我是不是说话太不留情面了。
然后,上课钟声响起,那家伙也走回来坐在我身边,晴风也不理会老师的怒目而视,径自转过身与他搭话。
他们天南地北什么都聊,在一旁吵耳得很,我心下一烦,说:“晴风,你们这样子我都不用上课了。”
晴风一笑,讪讪的对狐狸说:“那待会儿一起吃饭。”然后便转身伏在桌上睡觉。
“喂,昨天对不起啦。”狐狸突然说。
我望向他,抿了抿嘴,不知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知道我好像太失礼了点,也没想到你跟我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他顿了顿,续道:“我们就做朋友,好吗?”他转向我,一双清澈的紫眸子直直的看着我。
好妖的一个人。我心下暗道。
“好吗?”他轻声问。
“嗯,好啊,只要你不再烦我,OK?”我别过头,不想看他的眼睛。
“嗯。”
然后,我俩都没再说话了。
更正,是之后的两天都没再交谈。
当然,这样子的结果我是很乐意见到的,而我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倒是晴风总是说什么:“你就不能友善点吗?”或是“你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仇恨?”
仇?跟他都谈不上认识,哪儿来仇恨?
我想我之所以会这样不喜欢他是因为觉得他这人也太滥了。虽然说我也不是什么贞洁的人,但倒不至于天天换新伴侣。还记得那一晚,想起他身上那崭新的吻痕我就有气。气我自己为什么那样不争气,居然受到那狐狸的迷惑,还跟他□了。唉,都不知他有没有A字头的病。
然后他居然还好死不死的转到我的学校,还想把我俩「曾有」的关系「公诸于世」,而且还强吻我(虽然很不想记起)。现在他竟还想打我好友的主意。
汗,这么一说,我好像蛮讨厌他的。
“喂,别发呆了,我的啤酒呢?”睛风说。“有点敬业精神好不好?”
我抬头,一边送上酒杯,一边说:“酒你的头啦,你都还不够十八岁。”
“别那样啦,反正又不是第一次,而且你还未成年时自己都有喝啦,还帮你爸调酒呢。”他拿着空酒杯,苦着脸跟我说。“而且我也快十八了,就只有几个月而已。”
我不理他,径自走到一旁收拾桌面。
“雨恩…好啦?”晴风一脸赖皮的巴着我,我正要骂他,却听他道:“耶?那不是丹坊吗?”
我转过身,果然看到有两个男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就是那狐狸了。我一皱眉头,心想:他又想蒙混入酒吧了。
我走了过去,只见他一脸心虚似的不去看我。他身旁的男人问:“有空位吗?”
“这位先生,可以劳烦你出示身份证吗?”我没搭话,对着狐狸道。
晴风走了过来,在我耳边低声说:“就睁只眼闭只眼吧?”
我没理会他,一手伸出来放在狐狸的面前。
狐狸看着我,突然笑道:“好啊。”
我心下疑惑,他为什么答应得那么爽快?
只见他掏出钱包,从里面拿出了身份证放在我的手上。我拿到眼前一看-
12/09/1988
天啊…原来…他比我还大上一个月…
“可以还我了吗?”他笑问,那笑容叫一个得意。
我臭着脸,还了他,说:“到里面坐吧。”
我自己则走回吧台招呼客人。
晴风跟着我走,问:“他已经十八了?那不是比我还大吗?真的看不出来。不过他会不会以此拒绝我?”
“闭嘴,闪到一边去。”我说。
“喂,你这是待客之道吗?是你邀请我周末到你家的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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