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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日前公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取消“患有艾滋病、性病外国人不许入境”条款。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取消对患有艾滋病、性病外国人的入境限制,不会引起这些疾病在中国境内的高发和传播。
初衷:筑起一道新的长城,御艾滋病于国门之外
“曾经有一个外国朋友问我,他如何能在中国取得治疗艾滋病的药物。我告诉他,他不能得到任何药物。”北京爱知行研究所负责人万延海说。爱知行研究所是一家民间防艾组织。万延海向这个外国朋友解释,按照中国的法律,感染艾滋病者是不允许入境的,如果他想得到药物,就意味他要公开自己患病的情况,而他将因此被要求离境。
在中国,以前限制艾滋病患者入境的法律法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这些法律法规不但确定艾滋病感染者不得入境,且一旦发现就将被公安部门要求立即出境。
这些法律均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颁布,“当时我们的思路是,‘筑起一道新的长城,御艾滋病于国门之外。”中国社科院教授、卫生部艾滋病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李?说。
反思:预防艾滋病不是依靠国家建一座长城
“刚制定这些法律时,国外就有反对意见。”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会长戴志澄告诉记者。“国际上认为这是对艾滋病患者的歧视。”戴志澄说,对这样的批评,当时他自己也很难接受。“最初我们认为这个病就是老外的病,我国就是一片净土,守好国门就好了。”
事实上,这样的批评并非只是针对中国,包括美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采取相同的禁止入境政策。当时艾滋病在中国还是个小众问题,戴志澄说,国内还没有声音反对这些法律。
“这会给我们带来一个误解,艾滋病是外国人的病,只要外国人不进入中国,我们就会安全。”万延海认为,这一思路带来的后果,是对自身防护的弱化。“修改法律是一件大好事,它使得我们明白,预防艾滋病要从自己的行为做起,而不是依靠国家建‘一座长城’”。一名民间防艾人士说。
现状:感染者入境并不见得会传染给别人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开始召开相关的专家会议,讨论制定艾滋病防治的专门法律。中国社科院教授李?在会议上提出,应该将禁止艾滋病患者入境的法律法规取消。“感染者入境并不见得会传染给别人,这是一个过时的手段,而且在价值理念上包含了歧视。”
而事实证明,这些法律也没有阻止住艾滋病的传入。国家统计局统计,2006年中国全年入境旅游人数达1.24亿人次。对入境者全部进行检测,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按照我国法律,入境外国人需要在入境检疫卡中填写身体状况。一个入境的外国人如果没有如实填写检疫卡、且未被抽检,他将不会受到任何阻拦。另一个事实是,国内艾滋病感染者的数量逐年上升。很多在不知情中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患者,直到死亡也没有见过外国人。
网友声音:允国外艾滋病患者入境无异于一场人为灾难
首先来看第一点,日常接触不会导致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传播这不假,但坏就坏在中国色情行业近年来特别发达,非正常性接触机会尤其多,管理也不善,甚至看到我国一百多年来梅毒、艾滋病等顽固疾病大肆伤人害人的源头就知道这就是以前国门打开后本身自己没有免疫能力所导致大规模传染泛滥的恶果,为此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其次,说我国多次大型国际活动近年来允许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的外国人入境都没有对中国公共卫生安全造成不良后果,请问该负责人此说科学根据从哪儿来?并且艾滋病等性病具有潜伏周期长、传播隐密性大等特点,一旦让国外传播源有了进入国门的机会往往防不胜防,后果不堪设想,甚至哪怕再退一步讲,即使我国不久前多次大型国际活动没有出现问题,那也是面对极个别人以及极少数高素质人员的事情,他们不出问题并不代表以后全面开放所带来的极大隐患。事实上,近年来我国艾滋病感染人数逐年上升,据专家预测,2010年全国艾滋病病毒感染人数将达到1000万,将逐渐演变成新的人口问题,进而对我国人口安全构成威胁。在这种严峻形势下,国家出于政治文化经济等国际级交流考虑,猝然开放国外艾滋病患者入境限制的理由比起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以及生命安全的需要根本不堪一击。
其三,据一份新报告指出,2010年1月4日取消了对患有艾滋病外国人入境限制的美国每年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新患者从未少过4万人,而自1990年代末出现新患者增加的现象后,此类疾病形成的疫情一直相当稳定。新报告发现53%的新病患是同性恋和双性恋男子,31%是异性恋患者,12%是毒品注射者。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几乎并不存在美国53%的新病患那种大规模潜在感染人群,所以相比中国排除那一部分特定感染者,表明美国经过多年的研究、防治、治理已经一定程度上成功使艾滋病在国内蔓延得到遏制,成效稳定,美国等绝大多数类似情况国家都不限制患有性病的外国人入境,也就有了基础,可惜的是这些条件目前中国并不具备。(新华网网友鲁国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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