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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首先来琢磨一下这些常被抛出来的词语以及它们所代表的概念——“正常”和“异常”,“疾病”与“健康”,“道德”与“不道德”。一个根本的问题是,如何确定这些相互对立的概念的界限?就以“正常”与“不正常”来说,毫无疑问,在我们讨论的这个问题的层面上,“不正常”意指一种与多数人不同的行为和生活方式;那么是要多少人所共有的行为,才算是“正常”呢?需要总人口的百分之几?在大家印象中,似乎四川人都喜欢吃辣的,但我就知道成都人中有完全不能吃辣的,这是不是就“不正常”呢?
更重要的是,在这里“不正常”(“异于常人”)被打上了道德的印记,换句话说, “正常”与否直接关乎“正确”。尤其是因为涉及到性,性的正确或不正确在中国是一个很严重的道德问题。在此种逻辑之下,同性恋被视为不道德的行为。
然而,为什么一种自然的性行为会面临如此的道德尴尬呢?看看今日世界,多元化和差异化正成为我们社会发展的巨大动力,难以理解为什么独独在同性恋问题上人们的态度如此落后。更不用说,大量的行为科学和神经科学证据早已发现:同性性倾向是人类乃至动物界正常的性倾向之一。同性恋也并非是任人随意选择的生活方式,而是先天形成的自然行为。
之所以同性恋在今日社会中成为许多人歧视、指责的对象,还在于不少人认为他们应当对艾滋病负责,他们认为是在这个人群中,艾滋病开始爆发并流行开来。可真的是他们那种“不正常”的行为导致了这种可怕疾病的飞速蔓延吗?这种说法看来有理,其实却不源于事实。虽然艾滋病最初被西方医学界发现时,是首先在美国男同性恋群体内,但实际上从世界来看,异性之间的传播是占首位的。 中国目前也是如此,卫生部在2007年11月29日发布的《中国艾滋病防治联合评估报告(2007年)》中指出:“2007年……在5万新发感染者中,异性性传播占44.7%,男男性传播占12.2%,注射吸毒传播占42%,母婴传播占1.1%。”
这与目前媒体上常见的观点,以及社会上很多人的错误理解,形成鲜明的对照。这项评估的结果显示,虽然男男性传播是一个很重要的途径,但目前并非首要途径,异性性接触造成的感染远多于高于男男性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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